嵊州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9月,当时与嵊州市财政局、地税局合署办公。19979月,浙江省国地税机构正式分设,独立对外开展工作。我局负责和主管嵊州市范围内中央税、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的征收管理,内设办公室、政策法规科、计划征收科(办税大厅)、税源管理一科、税源管理二科、税源管理三科、税源管理四科、人事教育科、监察室、党办等十个科室,直属单位有稽查局,直属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,全局现有工作人员189名。 2007年,我局在省、市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,坚持聚财为国、执法为民的宗旨,务实创新、扎实工作,在组织收入、规范执法、科学管理、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,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振兴国税事业作出了积极努力。2007年共组织国税收入103298万元,历史性突破十亿元大关,完成年度计划的108.37%,同比增长24.06%,增收20033万元,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增长,确保了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”的目标。全年共办理各类减免退税46255万元(其中出口退税39466万元),免抵调库22700万元,较好地完成了为国聚财,支持发展两项重任,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双赢。2007年我局被评为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,绍兴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,嵊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优胜部门等,行风建设连续10年名列全市前二位。管理三科、管理四科被评为绍兴市国税系统行业文明单位,计划征收科被评为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,信息中心被评为绍兴市级青年文明号。.